赵云将自己的故事一五一十讲了出来,老丈再看向赵云的眼神就完全变了,非常炙热,抚掌大笑:“子龙之神勇,堪比楚国公和西戎伯,我大周有如此神威天将,何愁天下不平?”
老丈口中所说的楚国公就是吕布,西戎伯就是李元霸,这两位的凶悍和神勇已经传遍整个西凉,还被说书人编成了戏剧,写成了传奇小说,是周国数百万百姓心中的第一猛将。
赵云摆手道:“老丈过誉了,我只是一介普通士卒,哪里能与楚国公他们相提并论?”
老者笑道:“子龙休要过谦,以你的能力,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君王赏识,届时可一步登天,成为一军统帅,如何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?”
赵云一阵苦笑。
老者兴致很高,听完赵云的经历后满面红光,仿佛是自己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战绩。他猛的站了起来,一把拉住赵云的手,不由分说就带着他往外走:“子龙跟我来。”
赵云一头雾水,但老者如此热情,他也不好多问。
老者带着赵云来到后院的杂物间,推门破旧的木门,一阵烟尘扑面而来,惹得赵云不断咳嗽。
“老人家,你这是……”
老者兴奋地指着屋内的一根黑乎乎的棍子,笑道:“子龙,那是我送你的礼物!”
“礼物?”
赵云更纳闷了,那不就是个黑棍子,怎么会是礼物?
老者看出了赵云的不解,也不点明,只是笑着说道:“你去讲拿过来就知道了。”
赵云点点头,走过去一把将竖在木架上的黑棍子拿了出来,手中一抖,这根黑棍子上的灰尘竟然自动脱落,一抹亮银色光芒出现在这座小屋当中。
“这是……”
赵云呼吸为之一滞,瞪大了眼睛,这哪里是平平无奇的黑棍子,而是一杆凶悍锋利的神兵利刃!
黑色灰尘被震掉之后,露出了这柄神兵的本来面目,是一杆长枪,通体亮银,刻有龙纹,枪尖闪耀着冰冷的寒意,似乎无坚不摧,无物不破。
“好枪!”
赵云忍不住赞叹,双手持枪抖了两个枪花,只觉得非常趁手,仿佛天生是为自己打造的。
赵云轻轻摩挲着神枪,越看越喜欢,忍不住赞叹道:“这把枪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神兵利器,不知道可有名号?”
老朽捋着胡须说道:“此枪乃是我偶然所得,放在此地已经一年多了,只待有缘人取走。此枪之锋利天下无双,恐无物能出其右,所以我将其命名为涯角,意为天涯海角无对之意。”
“涯角……涯角……涯角枪,好名字!”
赵云心中欢喜不已。
老朽笑道:“不过我的孙女倒是为它取了另外一个名字,名叫龙胆亮银枪,你字子龙,又浑身是胆,所以我认为这个名字更适合你。”
“龙胆亮银枪……也不错。”
赵云笑道:“如此神兵,价值连城,足以让你们在神都城内换一套院子,你就这么轻易送给我?”
老者答道:“所谓好马配好鞍,神兵配英雄,这龙胆亮银枪放在我这里只能吃灰,到了你的手里却能建功立业、保境安民,正是物尽其用。”
赵云又仔细摩挲了一阵,爱不释手,最后朝老者拜倒在地,行了一个大礼:“老丈愿意在我困苦之时收留,还为我疗伤,送我神兵,这份恩情,云莫不敢忘。”
老丈将赵云搀扶起来,说道:“子龙休要过谦,我为你疗伤,送你神兵,还冒着风险收留与你,就是因为我欣赏你的为人,只希望你能带着这杆神兵浴血疆场,为我大周开疆拓土,立下不朽功业。”
赵云狠狠地点头:“放心,云当谨记老丈教诲。”
……
……
赵云在老丈这里养了足足三天,在老丈的精心调理下,再加上赵云片强悍的自愈力,让他的伤势好了一大半,已经不影响骑马了。
而这段时间,从东面不断有难民逃了过来,拖家带口,衣衫褴褛,许多人都露出惊恐之色。
寒冷、饥饿、还有失去家园、失去家人的痛苦,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,形成了一幅人间悲苦图。
赵云每天都站在老丈的院子里看着这一幕,心急如焚,所以等到三天一过,赵云没等伤势痊愈便告别了老丈,骑着照夜玉狮子,手持龙胆亮银枪,快速朝北门关方向赶了过去。
一路上,赵云不断打听,也对目前的局势有了一些了解。
这次北方草原出兵大概有十万他,而且几乎全都是骑兵!
这可是非常恐怖的一个数字,要知道即便财力雄厚如陈飞,也不可能训练出十万骑兵,不说骑兵那高额的粮饷和装备配置,就单单那十万匹战马,陈飞就买不起。
而草原不一样,草原上到处都是牧草,可以做到就地而食,他们养马就和西凉人养猪一样,根本没有负担和压力。
除了这十万草原骑兵之外,周国这边还出现了一支叛军,打着武德天王的旗号,号称武德军,人数一开始只有不到两千人,但随后几天迅速壮大,现在大概有两万多人,有他们在各地捣乱,让周国各地的驻防部队根本不敢轻举妄动,造成了极大的困扰。
而张辽带领着忠武军赶到北门关脚下支援,却遭遇草原大军围困损失惨重,据说现在依旧在北门关脚下滞留,和五万草原骑兵纠缠。
剩下的五万草原骑兵,则四散开来趁机进入了周国腹地,开始烧杀抢掠,导致一座座村庄被焚毁,生灵涂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