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9章 披甲野猪王
作者:日暮而途远   蓓露丝历险记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平时人满为患的学院,一下子变得门可罗雀。

    前排的学院宿舍门前停放着几辆马车,继续往前走,穿过餐厅、医务室、教学楼,站在演武场上,看着向下的山路。

    刚刚抬起脚,还没有落下,一个想法在脑海中一闪而过。

    嗯?今天我休息……幸运星……是不是也休息?

    忙什么呢?也不能天天都忙吧?

    我就去看一眼,他们要是忙呢,我就在旁边看着,他们要是不忙呢,那就一起玩。

    好!就这么决定了!

    把脚收回,直接坐在地上,慢慢的闭上眼睛。

    幸运星,幸运星,把左手手被按在脑门上,不断的念叨着幸运星的名字。

    脑海中传来了那种久违的刺痛,再忍耐一下,等眼睛睁开的时候,在视野的尽头,在非常遥远的地方,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白点。

    看起来有点远啊……不过没事,今天我休息!

    “哦吼!出发!”

    站起身快跑,迎头碰到几辆马车。

    边跑边想:这种马车还没有我家的舒服,我家的还能坐在车边上看风景,还能唱歌……

    唉……像凯特琳。

    为什么要分开啊……

    是的,是的,我知道,现在的分离是为了未来更好的在一起。

    晃了晃脑袋,把胡思乱想全部甩出去,一路狂奔,穿过商业街,一头钻进森林里。

    开始的时候跑的还挺快,可是慢慢的就放慢了脚步,因为在奔跑了一段距离之后,蓓露丝遇到了几个猎人,虽然没有过多的言语,不过猎人们提醒蓓露丝,周围有他们下的陷阱,走路还是要留着神。

    而且为了防止误伤学院的学生,树上还有专门的警示牌,告诉学生们不要再往里走。

    猎人的陷阱蓓露丝是很熟悉的,无外乎就是挖个坑铺树枝树叶,要么就是绳索弹弓,要么就是铁夹子,这些大老远她就能认出来,只是要提前留意和减速,速度不得不放慢了而已。

    都说山路十八弯,何况根本就没有路,周围有猎人出现,说明不会有大型的猛兽,倒没什么可担心的。

    继续往前走,猎人消失不见,陷阱也没有了,小动物也略微多了起来,不过蓓露丝可没有心情去抓。

    可惜蓓露丝最终还是失算了。

    又走了很长一段时间,抬头看天,时值中午,她虽然速度很慢,但是几乎没有停留,她感觉自己已经走了很远很远的距离,可即便是如此,眼中的小白点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。

    幸运星到底离自己有多远啊?

    哼,艾伦骗人,还让幸运星来接我,这么远,他怎么接我?

    哦,可能艾伦是对的,就是因为距离太远,我的速度慢,而幸运星的速度快,才让他来接我……

    可是幸运星应该知道我要来了啊!他为什么没有来接我?

    难道是太忙了?

    叹了口气,时间已经到中午,要是继续往前,那见到幸运星都不知要到何时,这次是小休息,只有一天时间。

    一耸肩,回去吧,等下次大休息再来。

    蓓露丝并不觉得气馁,没觉得自己浪费了一天的时间,而是心平气和的转身往回走。

    去找朋友玩,最重要的是行动起来,结局不尽人意那是没有办法。

    饿了,找吃的。

    现在蓓露丝不怕耽误时间了,因为回去的路会越走越安全,走到晚上也没什么。

    吃什么呢?

    进了森林,就好像进了蓓露丝自家的餐厅,食材种类繁多,且保证新鲜,唯一的缺点就是要自己去抓。

    将长弓拿在手里往前走。

    最近吃了鸟肉和兔子,爸爸说过,兔子肉可以吃,但是不能多吃,因为不压饿,吃了和没吃差不多。

    刚才光想着赶路了,是不是遇到过野猪?那个黑不溜秋一晃而过的家伙?

    哼哼,换个口味吧,不过千万不要遇到太大的,因为不仅难抓,自己还扛不动。

    最好是个小家伙,肉质鲜美,正好吃一顿。

    蓓露丝回想着刚才可能是野猪出现的位置,慢慢的走着。

    想要在森林中找到野猪,需要认真的观察周围,而最醒目的就是压倒的断裂的植被,先找准大方向,然后再细微观察。

    继续走,出现了几个被拱起的土坑,土坑变出现凌乱的足迹,数量不多,是一小群野猪,一个大的,一群小的,从大的足迹来看,应该不算太大,不是那个厉害的家伙。

    蓓露丝知道,普通的野猪并不可怕,无外乎就是跑的快点,力气大点,森林中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,并不是说野猪比熊和老虎厉害,而是说人类在野外遇到野猪比遇到熊和老虎危险。

    为什么老虎排第三?因为老虎会嚎叫,而且叫声可以传到很远的距离,人听到之后可以提前逃跑。

    为什么熊排第二,因为熊喜欢磨爪子,喜欢在树干上摩擦背部,也算是一种标记,也可以让人提前防范。

    而猎人们经常所说的“一猪”,并不是蓓露丝可能遇到的这种,而是被称为“披甲野猪王”的家伙。

    那家伙块头比普通野猪大一倍,獠牙也更长,力气更大,更健壮,而且领地意识更强,最关键是的它还有一层厚重的“铠甲”。

    野猪的皮本来就厚,而披甲野猪王的皮肤更是坚韧异常,还具有一定的弹性,弓箭有时都射不进去,它还喜欢去蹭各种树,把树脂涂抹在身上,然后再在地上打滚,树脂黏着泥巴,让那铠甲变的越来越厚,简直能达到刀枪不入的地步,而一般到了这个时候,这个披甲野猪王就没有什么天敌了,老虎见了都要考虑一下再说。

    不过对人类而言,也只是多费一些时间而已,当然价格也是很诱人的。

    可蓓露丝现在对它一点想法都没有,她只想找个小的,真的遇到了大家伙,那肯定是有多快跑多快。

    跟随着足迹一路追踪,猫着身子在树丛中潜行,大约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,一个黑不溜秋的身影出现在视野中。

    大家伙可不是蓓露丝的目标,低矮着身子,悄悄的靠近,躲藏在草丛中,探出头来。

    母猪的身旁不远处,零零散散的跟随着四五只小猪,每只身上都有黑色棕色的条纹。

    嘿嘿,长的不算小,一个盘子刚好装的下。

    野猪的胆子很小,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就会一哄而散,而且速度很快,所以蓓露丝只有一次机会。

    身子微微倾斜,慢慢拨开草丛,搭上箭矢,将弓弦慢慢拉满。

    蓓露丝已经选定好了目标,就在她全神贯注准备射箭之时,突然感觉眼睛的余光中有东西在晃动。

    收弓,斜眼去看,只见一头小野猪晃晃悠悠的朝这边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将长弓收起,左手折下一根青草,伸出草丛,在外面晃了几下。

    小野猪扭着屁股就跑了过来,刚要张口去咬,蓓露丝猛然出手,右手一把捏住小野猪的嘴巴,左手拉猪腿,它还来不及发出任何的声音,就被蓓露丝拽进了草丛中。

    右手按嘴,往左边的咯吱窝里一夹,左手从下方抓住两个前蹄。

    还别说,小家伙还怪有劲,不过蓓露丝可是经验老手,将它抱的紧紧地,小家伙挣扎了一会,渐渐老实下来。

    从缝隙中观察着,并没有引起任何的异动,撅着屁股往后退,正面朝向野猪,两眼在左右巡视。

    环视四周,确保安全之后,朝着相反的方向撤离。

    从开始时的蹑手蹑脚,到蹲着小跑,在大野猪彻底消失在视野里之后,蓓露丝才放松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