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章 争宠
作者:大梦道人   大明:陛下快退位,太子朱标反了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梅花山在应天紫金山上,上面开满了梅花,号称是天下第一梅花山。
    这鸡鸣寺就在梅花山上,所以夏小兰才会说这都一样。
    “快去给我备车!”
    “是!”
    吃完饭,朱标就坐着车来到梅花山,把赶车的仆人留在山下,朱标独自一人上山来。
    自从上次和媳妇吟诗被山里的老和尚发现之后,朱标已经十几年没有来梅花山了。
    南京很少下雪,今天下了雪,还是大雪,所以雪后来来观赏的人特别多,在这么多女人中要找常小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    或许人家根本就没有来,可看马春梅的样子,她是给两人安排了这次邂逅。
    常家大妞就在这梅花山山,只是要找出她,却要一番周折。
    谁说古人没有情调?
    这随便一个小宫女,就想出这么好的一个主意。
    如果是别人也就罢了,小胖丫是朱标多年的朋友,又是朱标看着长大的,索性在像龙虎山寻宝一样,陪着小胖丫玩玩。
    朱标正找着, 听到有人说要办诗社。
    “前面有一个漂亮小姐姐在组诗社,听说礼物就二十两银子。”
    “二十两银子,可不是小数。”
    “谁说不是呢,官宦人家的女子,就为了一时的高兴。”
    这莫非是常小娥办的诗社?
    这小贱人,这不太简单了。
    径直走进诗社,却发现办诗社的人不是常小娥,却是一个绿衣小姑娘。
    虽然朱标已经认定青梅竹马的常小娥,就是自己未来的太子妃。并不是说嫦小娥的位置就板上钉钉了。
    常小娥要坐稳太子妃的位置,还是要面对很多竞争对手。
    第一个就是功臣之女胡蕴蓉,胡蕴蓉是胡美的女儿。胡美以江西全省投降朱元璋,才让朱元璋和陈友谅纸面实力相持平,胡美对朱元璋的贡献不愧为不小。
    同是功臣之女,和常小娥年龄相仿,自然对太子妃位有想法。
    不仅是她,大理寺卿吕本的女儿,杨宪的妹妹,等人也削破脑袋想要当太子妃。
    吕本是江南大族, 他们的先祖最早的时候要追溯到南宋末年的吕文德、吕文焕兄弟。他们虽然是贾似道的同党,却也是抗击蒙古的中坚力量。
    尤其是吕文焕联合郭靖黄蓉夫妇,一起抵抗蒙古人十几年。可惜最后投降了元朝,还成了带路党,领着伯颜攻入了临安。
    吕文焕本来就是江南显贵,投降元朝之后家族越发壮大。
    尝到甜头的吕本,在朱元璋打败陈友谅之后,也投奔了朱元璋,做到大理寺卿。
    海纳百川,有容乃大。
    改朝换代,不是以为的砸烂旧世界,建造新世界,而是要尽可能的吸收各派的势力,让她为新政权,添砖添瓦。
    刘邦明白了这一点,所以他在进关中之后,留下子婴一命,还封他为丞相。
    项羽就没有看透这一点,只知道打打杀杀,最后英布、彭越、韩信、陈平这些人都走到了他的对立面,最后兵败垓下,乌江自刎。
    李渊明白这一点,开创了李唐王朝;朱元璋看出这一点,就建立了大明。李自成就没有做好这点,最后九宫山被一个农民用锄头打死。
    朱元璋吸收了大批的降将,就是对极端好战分子王保保,也是极为宽容,想要招降他。
    对于吕本这种百年望族,也算是厚待,让他做大理寺卿。
    吕本的女儿吕芳,也算是高干子弟,对太子妃的位置也是志在必得。
    听说朱标喜欢吟诗作赋,就创办了这个诗社。
    看到太子殿下来了,吕芳正要迎上来,没想到,太子朱标看到没有他们家小胖丫,转身就走了。
    吕芳出身江南书香门第,自认为才学好,想要在朱标面前显摆一下。没有想到,太子殿下如此不给面子。
    大小姐见状连忙就追了出来,可是今天下了雪,来游玩的人特别多,只一晃,就不见了朱标的踪迹。
    朱标从诗社出来,就遇到了他的青梅竹马。
    “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,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啊!嫦娥姐姐,想到这么容易就能找到你!”
    “不是殿下让···”
    朱标来梅花山,一是为了看梅花,二是为了和小胖丫和好。他走了之后,马春梅就让人通知了嫦小娥。
    嫦小娥嘴上说不去,没吃饭就直奔梅山来了。
    在奴婢们的刻意安排下,两人竟然邂逅了。
    朱标就带着小胖丫一起游历了梅山,一场小小的不愉快也就结束了。
    胡美、吕本一计不成,再生一计自己的女儿送到宫里,杨宪也把自己的妹妹送了进来。
    说是伺候皇后娘娘,真实目的谁都知道,是要让皇后娘娘好好考察她们,看看能不能让她们做太子妃。
    每次朱标来坤宁宫拜见老娘,这些娘们都抢着给朱标端茶倒水,极尽殷勤。
    对于她们的心思,朱标自然也是知道的。可朱标看都不看她们一眼,却唯独对嫦小娥独有情钟,居然叫她:“嫦娥姐!”
    当皇帝哪有不三妻四妾的?
    嫦小娥是厉害,常遇春打下了大明的半壁江山,也不能一个人独占太子殿下啊?
    你吃肉,我们喝汤总可以吧?
    一个人霸占太子殿下,也不怕遭天谴?
    她们背地里却对常姑娘用最恶毒的话诅咒:诅咒她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。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又看到常姑娘精精神神的站在眼前,都一个个气的半死。
    生气归生气,却只能强颜欢笑的去叫一声:“姐姐!”
    更气人的是,她们还要时不时吃一波狗粮--替太子殿下做一回信鸽,把写给常小娥的情书,转交到她手里。
    乞巧节这一天,朱标派人送来精致的书签。
    打开书签,上面有朱标用绣金小楷写的几句诗:
    “牵云弄巧,飞星传恨。银汉迢迢暗渡,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!”
    朱标也真是,要恩宠自己家媳妇,就恩宠,你满大街炫耀什么?
    你是太子,深受皇帝陛下喜爱,别人不敢把你怎么样。
    常小娥呢,这样做能不给她招记恨吗?
    宫里人嫉妒常小娥那是人尽皆知的事情,只单单瞒着她和朱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