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4章 女儿被狼叼走了
作者:天天美好   我当拉帮套的那些年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“邢如意!反正我女儿是在你家丢的,你必须负责,赶紧赔!不赔,我就烧了你家的房子!!”

    爱丽丝开始耍赖皮。

    她就是一泼妇。

    陈富贵的教导,再加上英国伯爵家庭的霸道,根本就是蛮不讲理。

    陈福生也跟着老娘一块嚎叫。

    “邢如意,还我妹妹!你是不是把我妹妹糟践了?老子要报警!”

    邢如意闻听急了眼,猛地把门拉开。

    “好啊!既然你们说我扣留了诺娜,那就进来找!找不到立刻走人!!”

    他将门户打开,证明自己的清白。

    爱丽丝跟陈福生却不敢进。

    上次进麦花的土窑,被三条狼疯狂撕咬。

    天知道桂花这边有没有喂狼?

    再被咬一身窟窿,不划算。

    爱丽丝冷冷一笑:“你绑架我女儿,当然不会放在家里,一定会放在别的地方.”

    “你放屁!屎盆子别乱扣!老子还他妈跳进黄河洗不清了?爱怎么污蔑怎么污蔑?”

    “总之,就是你绑了我女儿,必须交人!”

    邢如意简直无话可说,最后一跺脚:“那你们去报警吧,真的有证据,老子甘愿伏法!”

    说完,他又将大门关闭。

    任凭爱丽丝怎么敲,也不开了。

    全家人在雪地里呆立良久,陈富贵终于说话了。

    “老婆,我觉得邢如意有天大的胆子,也不敢绑架诺娜。

    再说是咱闺女主动来的,疙瘩岭的人又没请她?

    是不是雪太大,回家的路上迷失了方向?”

    “你说啥?诺娜迷失在了大山里?上帝啊!”

    一句话提醒梦中人,爱丽丝预感到不妙。

    六百里疙瘩岭,山连山,岭连岭,现在是冬天,大雪弥漫。

    诺娜如果真的迷路,上哪儿去找啊?

    “老公,那赶紧找啊,我可就这么一个女儿,诺娜是我的心尖尖,亲蛋蛋啊!”

    女人瞬间吓出一身冷汗。

    所有人赶紧上车,顺着原路往回找。

    可足足找一天,将四十里山路来回寻三四遍,也没发现姑娘的踪影。

    车的影子也没看到。

    那辆奔驰小跑早被大雪覆盖,跟丘陵上的灌木融为一体了。

    爱丽丝担心人少,又一个电话打回公司。

    瞬间调来上百人,一段路一段路搜索。

    不断拨打女儿的手机。

    傍晚时分,终于听到了手机响。

    是从一处山坡下传来的。

    手机被覆盖在积雪下面。

    几个人将手机挖出,又在四周搜寻。

    六点左右,终于在积雪下发现了汽车。

    汽车已经侧翻,里面却没人。

    诺娜不知去向。

    扑通!爱丽丝跌坐在地上傻了眼。

    “娘!我妹妹是不是掉下山坡,被野狼拖走了?”陈福生说。

    爱丽丝一听,瞬间崩溃,抹着腿嚎哭起来。

    “哎呀我滴天儿,破鞋露脚尖,狼吃了我女儿,俺那可怜的……妮儿啊!呜呜呜!哇哇哇!”

    爱丽丝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,悲天悯人。

    她还真是陈富贵的徒弟。

    老陈是河南人,完全将外国媳妇教化成了一个河南老太太。

    而且继承了祖传的优良传统。

    骂街,打滚,一哭二闹三上吊。

    陈富贵赶紧劝:“老婆别哭了,咱再派人去山里寻找吧,说不定还有一丝希望!”

    “来人!上山!找不到我女儿,谁都不准回家!”

    爱丽丝立刻站起,擦擦眼泪,第一个拔腿上山。

    后面的人陆续跟上。

    结果又找一宿,所有人冻个半死,仍旧没发现诺娜的影子。

    天明时分,他们不得不收兵回营,返回都市。

    爱丽丝一病不起,住进了医院。

    诺娜消失后的第三天早上,邢如意也得到消息。

    徐勇匆匆忙忙赶来。

    “董事长,诺娜的确是在咱们疙瘩岭消失的。

    爱丽丝在山坡下发现了她的手机还有汽车,人却不见了。

    多半是被野狼叼走了!”

    “你说啥?那丫头真的没回家?”邢如意大吃一惊。

    他感到了后悔。

    不该把女孩子赶走。

    最起码应该亲手把她交给爱丽丝。

    大意了,失算了!罪孽深重……。

    女孩的失踪,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
    “董事长,你说咋办?要不要派人上山再去找,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啊?

    不然没法跟爱丽丝交代!”

    邢如意点点头:“你们别管了,找人的事情交给我!我一个人上山!”

    邢如意收拾一下,穿一件貂皮大袄,一双羊皮靴子,背着手走出家门。

    离开的时候,没有忘记带上祖传的那把杀猪刀。

    路过麦花家的土窑,他将食指放进嘴巴里,打一声呼哨。

    呼哨声响过,狗窝里传出三声狼叫。

    小南小北跟小东听到主人的召唤,马上窜下土窑,冲着这边跑来。

    靠近邢如意,它们又蹦又跳,还伸出舌头舔舐主人的脸膛跟手掌。

    邢如意在三条狼背上拍拍,声音浑厚而又温柔。

    “小南,小北,小东,跟我一块上山,咱们把诺娜找回来!”

    上山找人,邢如意一个人带着三条狼足够了。

    人多了没用。

    他是疙瘩岭最有经验的猎人,熟悉这里方圆百里的一草一木。

    三条狼的鼻子也特别灵敏。

    只要诺娜在山上,就一定能嗅到她的味道。

    邢如意踏着小腿深的积雪,一步一挪。

    他的样子不慌不忙,脚步稳健有力,精神抖擞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有经验的老猎人,他知道体力的重要性。

    只要保持呼吸平稳,动作平缓,他能在大山里转悠一天,而感觉不到饥饿和劳累。

    真正走起来,速度却一点都不慢。

    身后留下一串整齐的脚印。

    一口气走出十多里,三条狼的鼻子在地上不断嗅探,来回奔跑。

    在狼的年轮里,小南小北跟小东正值青年。

    别管精力跟体力,都是风华正茂。

    因此,它们的身影十分矫健。

    时而跃起,时而停下聆听,时而扯嗓子怒吼。

    狂风奴卷着雪花,不断打在它们的皮毛上。

    却丝毫没有影响它们的判断力。

    走出十五里以后,小南首先吼叫起来。

    “吱吱吱!呜呜呜,嗷呜!”

    它在冲主人传递信息。

    邢如意赶紧走过去,低头一瞅,发现地上的雪已经被狼挖开。

    雪窝里竟然有一只耳环。

    邢如意立刻想起,这只耳环是戴在诺娜耳垂上的。

    一定是姑娘迷路,慌乱中掉落的。

    她自己不知道,却瞒不过狼的鼻子。

    邢如意弯腰将耳环捡起,摸摸小南的皮毛笑了。

    “没错,这耳环的确是诺娜的,看样子她从这里走过,应该就在不远处!继续搜索!”

    得到主人的夸奖,三条狼找得更欢了。

    嗅探着女孩留下的气味继续搜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