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 广州
作者:老大河   灭元1399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孙掌柜说道:“支持海贼的势力,看似复杂,其实不外乎几个,皇族、驻军、官府,或是海商。”
    “故宋的力量呢?”甄鑫忍不住问道。
    “故宋?”孙掌柜一声嗤笑,毫不掩饰心中的鄙夷,“那些人呐,早被打破胆了,都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苟活,哪敢现身,更别说去支持海贼了。一回头,说不定被海贼带着官军连窝都给他端了。”
    甄鑫默然。
    虽然听着不舒服,孙掌柜的判断也未必准确。但有一点他说的很对,举报这些人获得的赏银,绝对比海贼冒着生命危险在海上干一票来钱更加轻松。
    “那你觉得,大老潘他们会是谁在支持?”
    “皇族,绝不可能。我已经向他亮明了我的身份,他若是皇族,自然不敢为难我等。同理,无论是驻军还是官府,不看僧面看佛面,哪怕是对我不敬,也不敢承担掳掠郡主的罪名。那是要株连九族的……”
    这厮嘴里又开始跑火车了!甄鑫虚心请教道:“可是海商,他们就敢吗?”
    “他们不是敢不敢的问题,而是这些人不明就里,哪里会知晓其中轻重。所谓无知者无畏,说的就是这种人!”孙掌柜恨恨的说道。
    这家伙的逻辑分析能力,实在有问题啊!
    小海商已经几乎不在,剩下的凭什么能成为大海商?还不是得有人在支持。
    而且,能成为海商的,哪个会是傻子?
    这些人,怎么可能不知道劫掠一个郡主得是多大的罪行。他们既然敢这么干,只能说背后的势力,已经可以无视忽必烈孙子所带来的威胁。
    绝不可小觑!
    为了照顾行动迟缓的窜船,两艘海鹘船一直在压制着自己的速度。
    航行虽慢,却再没碰到任何的袭拢。
    也许是因为两艘海鹘船保护得好。也许是因为孙掌柜放出那颗烟雾弹取得了莫名其妙的成功。
    许多人都看穿了孙掌柜的伎俩,深信他会送甄公子去雷州,于是都跑那边堵人去了。结果,甄公子却真的去了广州!
    渡九星洋、零丁洋,掠横琴山、香山,从大步海逆珠江而上,广州港便已近在眼前。
    两艘海鹘船终于挂出了自己的旗帜,“南海商帮”。
    孙掌柜对着甄鑫,露出一副“果然如此”的眼神。
    水路变窄,可是水面上的船只却陡然增多,密密麻麻,几乎一眼望不到头。
    而且,多见船进,却罕见船出。
    大大小小,稀里古怪的各式船只,塞满航道。似乎附近数千里的海船齐聚于此,密谋盛举。
    甄鑫不禁有些怀疑,这些人,都是来参观本公子的吗?
    南海商帮在广州,知名度显然不低。不停的有人从船上探出身来,与大老潘招呼、见礼。
    换上一身儒衫的大老潘,竟然完全褪去海贼模样,温文尔雅地不住左右拱手。
    拥堵的船只让出一条窄窄的航道,任由三艘船弯弯曲曲地往港口行进。
    花了大半天时间,才将船停好。广州城,终于出现在了甄鑫眼前。
    “就这?”看着眼前破破烂烂的城墙,甄鑫喃喃说道:“咱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?这里,真的是广州吗?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至元十六年,崖山海战之后,元军再次占领广州城,于此成立广州录事司,与南海、番禺、东莞、增城、香山、新会、清远七县,同属江西行省的广东宣慰司管辖。
    广州城之东为番禺,其西为南海。
    在南海的西北位置,有一处水路要冲之地,许多石英砂横截江面,形成石门奇观,故称“石门”。
    石门村三百余户人家之中,有一大半是近十年从周边迁居而来。有些是因为在广州城的房子毁于战乱的逃离者,有些是因为投奔广州城却不得而入的外地人,还有一些却是元军过后随手扔下的仆从。
    剩下一小半之中,真正算是祖居于此的,也不过二三十户。
    外来者,在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,总愿意拼尽全力去让自己更快地适应新的环境,可以让生活过得更好一些。
    反而是祖居于此的村民,虽然日子过处一年不如一年,却依然保持着他们那份有些奇怪的骄傲。
    此山是我祖上开,此树是我祖上栽。无论你们祖上是否辉煌,来到这个村,自然就得抑我鼻息。
    当然,这种骄傲有时很可笑,有时却也是底层管理的一种规则。总得有人是管理者,而有人是被管理者。否则,上至一国下至一家,声音多了,意见便多。意见多了,没有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裁决者,那就是一锅乱粥。
    于是,便有了权力的划分,也就有了等级的不同。
    村中卖肉的程迎,虽然没有任何管治村子的权力,却觉得自己拥有高过所有人的等级。
    此人年近四十,原本无名,村子里都喊他程狗子。十多年前,有攻打广州的元军游骑路过石门,程狗子为其指路获赏。他便觉得自己开始了与众的不同,因而特地花了十几文,请人给改了个字,程迎。
    意思是,迎接天军的到来。
    这名字虽然听得别扭,可是村子里的许多人都认为这个名字起的恰如其分。
    周边许多村子,受往往复复广州之战的波及,大多片瓦不存,整村遭屠。却只有石门村,几乎没受到影响。
    也许,真的是程狗子的功劳。
    程迎因此而得意了十多年。加上有个远房兄弟,据说这些年在广州城混得相当不错,就让他觉得愈加惬意——咱们在广州城也是有人的!
    现在就连卖肉,一天也只卖一个时辰。其他时间,便在村中悠游。
    当然,程迎自己觉得也不是个跋扈之人,自然也不会随便去做些欺压旁人的勾当。所以在村中的名声,一向不错。
    可是生活终究会有些不完美的地方。比如自家的傻儿子。
    一身肥肉,力气很大,胆子很小。除了吃便是睡,如今年近二十,依然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说。却跟着旁人,称自己为“程傻”。
    这样的一个儿子,程迎本就不指望着他能有啥成就,可是一直娶上不媳妇就让他很是焦虑。儿子成不了亲,就意味着自己没有孙子。断子绝孙也就罢了,关键是自己在村子里,就有些抬不起头的感觉。
    原本以他的身家,续娶一个妇人,再生一个孩子,也不是多难的一件事。可是程迎却觉得,必须得娶个处子,才能显出自己的本事。
    然而,折腾了几年,程迎才发现,处子,真的有点贵!甚至比给自己的傻儿子讨一房差不多的老婆还贵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