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2章 “呼兰大侠”-6
作者:方小糖   真实罪案录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警方对于凶手为何没有把衣服扔进河里做了几种分析,最后得出结论:凶手是故意的。
    他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他非常自信,他觉得警方就算找到这些衣物,也不可能抓得到他。
    确实嚣张,符合“呼兰大侠”一贯的作风。
    但警方不信邪,他们还是决定围绕着这些衣物展开调查,毕竟这也是他们手上掌握的唯一线索。
    很快,一份详细的“画像”清单出炉:
    一:凶手年龄在25~35之间,身高173~180之间,体格健壮
    二:鞋码在41~43之间。
    三:懂得枪支性能,有过使用枪支的经验。
    四:能接触到柴油,机油和铜金属。
    五:不会抽烟。
    六:在呼兰县和巴彦县都长时间生活过。
    这份清单看则很详细,其实还是比较笼统,符合这样条件的人不在少数。
    警方决定,只要符合其中一项,就纳入被调查的范围,重点甄别是否具备作案时间。
    又一场大规模的排场行动迅速展开。
    警方在许堡乡和巴彦县进行挨家挨户的排查,周围的多个乡镇县也进行着重点摸排。
    同时,警方还对各个县政府等重点部门实行全面的保护。因为马上就要召开十三大了。
    之前的张三虽然被排除了是“呼兰大侠”的嫌疑,不过,他仍被关押着,因为他身上还有其他事。
    整整一个多月,公安干警们夜以继日的干,眼睛都熬红了,所有人都没有能睡过一个整觉。
    但是每次找到嫌疑人,最后又轻松排除了作案嫌疑,凶手依然没有锁定。
    1987年10月25日,十三大如期召开,就在大会进行到第三天,也就是27号这天,又发生了一起凶案。
    呼兰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马福林这天5点下班,他跟往常一样,骑着自行车回家。
    回家后,他和小儿子一起照顾老伴吃饭,因为老伴患有精神疾病,丧失了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。
    服侍老伴睡下后,马福林和小儿子也去睡了。
    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,马福林的大女儿马晓霞来看父母,马晓霞的家紧挨着父母家。
    刚走进院内,她就闻到浓重的血腥味,马晓霞心里顿时突突直跳。
    当她拉开房门时,差点直接晕厥过去。
    父母和弟弟都躺在血泊中。
    马福林头部有三处利器劈砍的巨大伤口,身上也被砍的血肉模糊。
    小儿子马晓秋身上的骨头都露了出来。马福林的老伴的脑袋都被砍烂了。
    马晓霞极力控制住情绪,马上奔回家告诉了家人,家人又火速跑到派出所报案。
    派出所离他们家并不远,当时因为开会,人手充足,几分钟后,法医和多名公安干警赶到了现场。
    经过勘验,确认凶手这回使用的是斧子。
    而且,在死者身上发现多处伤痕无生活反应,确认是死后又砍上去的。足以证明凶手对马福林一家的仇恨有多深。
    但在大家的印象中,马福林似乎并没有跟谁结过这样的深仇大恨。
    勘验还发现,马福林的枪也丢了,那是一支“64”手枪,这款枪效能好,威力大,同时还丢失了几十发子弹。
    马晓霞的丈夫还提供了一个情况,马晓霞前一天下班之后,骑着自行车回家,因为图省事,她把自行车往墙根处一靠,没有上锁,第二天起来,发现自行车不见了。
    那是一辆8成新的飞鸽牌自行车。
    提到这事之后,马晓霞才反应过来,不仅自己的自行车不在了,父亲的那辆,也不在了。
    这就奇怪了,凶手一个人,是怎么骑走两辆自行车的?
    难道自行车是被人偷走了?但有这么巧的事吗?
    还是说,凶手其实有两个人。
    如果真的有两个凶手的话,那之前的结论就要被推翻。
    警方马上进行了一次突击搜查,但依然无果。
    在新的案情分析会上,对于凶手到底是一个人,还是两个人,产生了分歧。
    一种认为两个人作案的,理由是:两辆自行车同时丢失。
    马福林的家位于接近郊区的偏远位置,出来的路坑坑洼洼,凶手一个人骑两辆车难度很大,况且,他一个人要两个自行车做什么?拿去卖钱?这不符合凶手的作风,因为以往的案件,他都是只杀人不图财。
    一个人骑两个自行车也太显眼,容易暴露,所以,是两个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。
    但还有一部分人坚信是一人作案,骑走两个自行车是障眼法。
    经过反复研究讨论之后,最后勉强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:一人作案。
    这么定性的原因,是因为关系到这起案子是否能跟之前两起案件并案。这将直接决定案件的侦查方向。
    当然,还是有不同的声音提出,会不会是有人模仿作案?
    但从马福林家现场勘查得出的凶犯的体貌特征,跟之前两个案件的凶手体貌特征非常接近。
    在一个县城里出现两个身高体态相似的杀人狂魔,这个概率实在太低,所以模仿作案最后被否定。
    对于马福林为何被杀的原因,警方内部也有两种看法:
    一种认为,凶手纯粹是为了抢抢,因为之前的案件中,他的枪被打落。
    当然,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就是报复杀人,从死者身上的伤痕可以看出,凶手对马福林深恶痛绝。
    虽然调查下来,没发现跟马福林有过很大矛盾的对象,但毕竟他在公安系统那么多年,说不定曾经不经意的就得罪了谁。
    如果是仇杀,其实是比较好查的,但如果凶手针对的目标是一类人群,那范围就太大了。
    从之前贺瑞忱的案件,和马福林的案件来看,抢抢的可能性更大。
    因为贺瑞忱和马福林是两个地方的,也没有交集,能跟两个人都有深仇大恨,如果有这样一个人,警方应该早就能发现。
    所以凶手的目标,应该就是警察,贺瑞忱和马福林,只是两个不幸被盯上的人。
    有了这一结论,公安干警们再次脱下警服,以免成为凶犯的下一个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