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7章 死刑五覆足堪怜,以王为王乃至公
作者:流云舞天风   隋唐天字七书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权万纪的迂直,让魏征非常不待见他。

    他曾经当面向李世民提出了严厉而尖锐的指责:“万纪等小人,不识大体,以讦为直,以谗为忠。”

    为了加强进谏的效果,魏征甚至将这把火烧到了李世民头上,“陛下纵未能举善以厉俗,奈何昵奸以自损乎!”

    这句话份量有点重,打狗还要看主人,权万纪是李世民一手提拔的,现在遭到魏征如此痛责,李世民心中并不痛快,只能沉默不语。

    话说到这个程度,必须要有表示。

    否则,万事从来风过耳,就无法做事,更无法治国了。

    李世民采取了二可的态度,他给予魏征五百匹绵帛的赏赐,但对于权万纪,也并没有追究。

    张蕴古的命运就完全不同了。

    权万纪弹劾张蕴古“蕴古(籍)贯在相州,好德之兄厚德为其(相州)刺史,情在阿纵,按事不实。”

    张蕴古徇私之事,事出有因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。

    李世民并非长在深宫妇人之手,更不是不谙人情世故的糊涂皇帝。

    相反,他从小就了解人心和人性,知人世冷暖,几件事实一综合分析,就觉得自己上了当,受了骗。

    张蕴古好大的胆子,竟然敢出卖自己,去谋取自己的私利,这是典型的卖狱徇私事件,也是明显的欺君之罪,其心可诛。

    李世民感觉自己受到了嘲弄和侮辱,他再一次失去理智,下令立即处斩张蕴古。

    但他再一次后悔了。

    作为一国之君,他当然深知水至清则无鱼,人至察则无徒的道理,要想让臣子们每一个人都是圣人,完全不为私利,既不可能,也不现实。

    张蕴古在此事之中,或者确实有卖狱去巴结和奉迎,张好德的兄长相州刺史的嫌疑。

    因为,县官不如县管,他虽然在朝为官,在长安城一呼百应,但全家人全族人的根基却还是在相州。

    拢络好相州当地最高长官,这是合情合理合义,也合乎利益的。

    张蕴古确实有罪,但罪不至于死。

    李世民再一次激情杀人,让他留下了深深的遗憾。

    这次和杀卢祖尚的性质大有不同,朝中群臣,都睁大眼睛,看自己如何做善后。

    毕竟同朝为官,张蕴古的今日,未始不是自己的明天。

    李世民既悔且痛,他觉得需要立些规矩,改变下规则了。

    规矩和教条,虽然要师古,但古时的情势,却并不一定适合今天。

    合适的才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李世民想要改变游戏规则。

    错杀张蕴古,对李世民震动很大,往者以逝,来者可追,他一直在思考如何防止下一次可能发生的悲剧。

    李世民先是责怪了宰相和言官,他痛心疾首地对房玄龄等人说:“公等食人之禄,须忧人之事,事无巨细,咸当留意。今不问则不言,见事都不谏诤,何所辅弼?”

    李世民懊恼之情油然可见,他确实是一个一心向上,一心向善的仁义之君。

    李世民再进一步指出事情的决窍,“朕当时盛怒,即令处置,公等竟无一言,所司又不覆奏,遂即决之,岂是道理。”

    人心易变难猜,求人不如求制度,这次事件,可以归结为规则的漏洞,李世民敏锐地发现了旧有制度的弊端。

    他要革新,提出了对于死刑,新的游戏规则。

    “凡有死刑,虽令即决,皆须五覆奏。”

    但这个制度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,还是产生了一些问题,因为惯性,新的死刑制度,并没有被很好地执行。

    即使三奏五奏,也是虚应事故,走走过场而已。

    可见惯性的力量如此之大,要革新,要变革,谈何容易。

    贞观五年,李世民再次下了一道诏书。

    明确写道:“在京诸司,比来奏决死囚,虽曰三覆,一日即了,都未暇审思,五奏何益?纵有追悔,又无所及。”

    然后,他重新制定了一个更详细的规定。

    “自今后,在京诸司,奏决死囚,宜三日中五覆奏,天下诸州三覆奏。”

    这个规定显然更具有操作性和实际的指导价值。

    三天之中,重新认定和判定死刑,可以尽量避免一时冲动之下的失去理性的决定,这既符合人的心理,也符合实际的操作。

    李世民是真心爱这个国家,爱这个并不完美的世间,也爱他的人世。

    他充满了人文关怀地说:“比来有司断狱,多据律文,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……有据法合死,而情在可矜者,宜录状以闻。”

    李世民以一种悲天悯人的胸怀,希望在制度之外,能能体现出新时代的包容和大度。

    人君之量,家国情怀,李世民无愧于历史上一流的帝王。

    李世民厘清制定了君臣相处之道,规范政治体制之外,他的治国之术,一切以经世致用为主。

    于古代的,于自己的,于他父亲李渊定下的,如果和新的时代不相符合,他就大刀阔斧,让它成为和时代同呼吸、共命运的活色生香的,生机勃发的规则。

    新王上位,总会革除旧朝的一些弊政,古今中外,概莫能外。

    李渊在位时有些规定,确实已经不合时宜了。

    最大的弊端在于李渊遍封宗室,不论远亲近属,全部封王。

    这当然不是李渊心血来潮,而是当时事势所必然。

    李渊的治国理念,就是整个国家认为是一个扩大了无数倍的家,他是家长,要想当好这个家,就要找几个靠得住的帮手。

    打仗亲兄弟,上阵父子兵。

    自太原起兵,环顾天下,谁最可靠,那当然是有血缘关系的李姓宗族最为靠谱。

    李渊有严重的家天下倾向。

    在打天下的过程之中,对于一些敏感和核心地域的将领,他延用了赐姓的传统,将他们也纳入李氏家族群之内。

    他想以这样一种血缘和宗亲的关系,让自己的李氏小家庭和大家族——整个国家,能长治久安。

    这当然并没有错,只是李渊分封的王,实在太多太滥太不值钱了。

    什么级别的李氏的远亲也给他们封个“王”来当当。

    光是李神通一家,除了他本人之外,还封了他十四个儿子中的七个儿子为王,一家八王,有一门王八之誉。

    这当然并不是美誉。

    而李神符一家,也不甘落后,也是一门八王,光是这二家,就封了十六位王爷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不可想象的滥封。

    因为王爷这个尊称,并不是用来叫着玩的,这个称谓需要相应的待遇,要从本来就百废待兴,千疮百孔的国家草创阶段,去养活他们,并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
    况且,王爷多了,威权重了,总会整出一些不可预测之事,或是出一二个狂徒。

    庐江王李瑗就是个例子。

    他本来就没什么才干,却因为是李氏宗亲,坐镇幽州,在天下大定,人心思归时,为了一己之私利,整出了一出叛乱谋反未遂的闹剧。

    这种依靠血缘关系分封的政策,和李世民的理念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他以军功起家,他的嫡系都是当世有功之臣,他需要按军功去酬勋。

    谁有能力,谁就能享受高官厚赏,这显然比仅仅靠血缘的远近去排名,要更靠谱。

    但重位肥缺,已被李渊分封的宗室诸王占据了。

    要想达到目的,就只能改变游戏规则。

    李世民即位之初,就面临这个挑战。

    于是,他在朝堂之上,不咸不淡地问群臣说:“遍封宗子,于天下有利乎”

    言外之意,非常明显。

    一朝天子一朝臣,号称天下第一揣摩之才的封德彝,虽然是李渊旧臣,但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。

    他立即接口回答说:“前世唯皇子及兄弟乃为王,自馀非有大功,无为王者。上皇(李渊)敦睦九族,大封宗室,自两汉以来未有如今之多者。爵命既崇,多给力役,恐非示天下以至公也。”

    李世民对于这个答案非常满意,他点头同意道:“然。朕为天子,所以养百姓也,岂可劳百姓以养己之宗族乎!”

    于是,李世民以军功大小为准,考以血缘远近,将宗室郡王绝大部分降为县公。

    李世民在这一件事情上,并没有一刀切,对于李唐的功臣宗亲,他并没有吝啬爵位和赏赐。

    身有军功的几位王爷,比如李唐皇族的远亲李道宗,号称李氏宗亲之中最能打的,凭借军功,由略阳郡公而进封任城王,再进一步成为江夏王。

    李孝恭,平定江南的统帅,由虚受王爵,在贞观之中授与实封一千二百户。

    实封并非虚名,而是实实在在给了他一千二百户的利益,税收的三分之一和所有的劳役力量,全部归属于地主。

    这是让人艳羡的奖励。

    有人降,就有人升;有人失去利益,就一定有人能多占利益。

    李世民的酬勋政策,拢络了和他一起打天下的核心功臣们。

    李世民的功臣多,但李渊的功臣们更是实在太多了。

    这出了问题。